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常检翼”侦协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  浏览:

项目概况

 (“常检翼”侦协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1414点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ZYJS-SC2023436

项目名称:“常检翼”侦协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68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682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基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市基层院(溧阳、金坛、武进、新北、天宁、钟楼、经开、天目湖)各院组织架构,开发“常检翼”侦协平台,利用微信小程序的运用高效性、通用性、兼容性、安全性等特点,构建一套安全、可靠的线上侦办协同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

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3年平台质保期,1年云服务安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 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等

 

1. 时间:2023年61日至2023年6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3. 方式:

线上获取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户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号:1105052609000510202

财务室电话(报名、发送文件、查询标书款、保证金款情况):0519-85782855

取:采购文件现场购买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首页“资料下载”或“下载中心”版块下载电子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14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14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

①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3年6817:30 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异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②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发布采购公告同一媒体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人: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人:周老师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10号

联系电话:0519-8533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咨询一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519-85785155

财务室电话(报名、发送文件、查询标书款、保证金款情况):0519-85782855

供应商登记表.docx


分享至:
051985785155
扫一扫,关注中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