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1 浏览: 次
项目概况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供应商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日上午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C2026068
项目名称: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具体限价如下:
(1)现有显性隐患维修整改;(2)重大职务和经济犯罪案件办案中心优化改造;前2项内容最高限价5.9万元;
(2)下半年零星维修,最高限价:材料信息价按维修当月的《常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除税指导价,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价,报价方式:按统一固定优惠率进行报价,工时费不高于350元/天•人。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包含以下内容:
(1)现有显性隐患维修整改:
(2)重大职务和经济犯罪案件办案中心优化改造:
(3)下半年零星维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交付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须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单个项目最多不超过7个日历日。
质保期限:一年,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10.4提供供应商为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的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磋商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线上获取: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材料及报名费截图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磋商供应商邮箱。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②现场获取: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供应商报名处。报名单位须在第1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禁止第三方代缴,转账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财务室电话(报名、保证金核实、开票):0519-85782855
售 价:人民币伍佰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供应商登记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首页“下载中心 ”版块下载(http://www.czzyzbzx.com/article_read.php?AID=6694))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上午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9月1日上午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6年8月28日17:30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疑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U盘1份(内容为签章齐全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如PDF内容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八、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10号
联系电话:周先生 0519-8533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38号南门1栋5楼
联系方式:0519-85785155、85789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婷、许婷
电 话:0519-85785155、85789905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