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集建区设计与地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 次
项目概况
(新屋集建区设计与地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G2024126
项目名称:新屋集建区设计与地勘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88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土建设计人民币29元/㎡;勘察投标报价2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完成规划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及投资估算、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以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施工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方案深化,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现场配合服务,直至竣工结算审定为止。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8月至 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8、提供投标人为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8月至 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9、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2、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情况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并按相应情况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 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情况1 |
√ |
√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情况 2 |
联合体牵头人 |
√ |
-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 | 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注:(1)“ √ ”表示具有此项资质;“- ”表示无此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勘察负责人必须为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 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 日至2024年12月 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方式:(投标人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上获取(推荐使用):将投标人情况表盖章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至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报名单位须在第1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禁止第三方代缴,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0519-85782855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从企业账户缴入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板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 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踏勘
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等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要求。
2、澄清
①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疑问的投标人,均应在2024年12月 6日17:30 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疑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②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投标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索引。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投标保证金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②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③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转帐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④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⑤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 购 人: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新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新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9-8383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209室
联系方式:0519-8578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珊珊
电 话:0519-85785155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