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社区(筹备)党群服务中心家具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 次
项目概况
(乐山社区(筹备)党群服务中心家具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S-SC2023543
项目名称:乐山社区(筹备)党群服务中心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乐山社区(筹备)党群服务中心家具采购,包括相应产品供货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检验、质保期及维保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方式:(磋商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线下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至本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并按要求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情况):0519-85782855
(2)现场报名:采购文件现场购买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从企业账户缴入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现场报名缴纳,缴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潜在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缴入以下专用账户,禁止第三方代缴。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供应商情况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首页“资料下载”或“下载中心”版块下载电子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要求
①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②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③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
④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⑤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2、澄清
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3年10月30日17:30 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疑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②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采购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响应文件盖章、签字扫描电子档(彩色)发至邮箱“1174042532@qq.com”,备注:邮件及附件名字均以本项目名称命名。
4、踏勘及澄清:
①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3年10月30日17:30 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澄清或异议内容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②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发布采购公告同一媒体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③【现场踏勘】
①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熟悉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情况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
5、样品要求
①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样品(技术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清单):
样品1:清单序号72定制款椭圆形桌子1张
样品2:清单序号74定制款异型椅子(圆筒)1张
②提交时,样品上任何显示制造厂或供应商标志、标记都必须用不透明的纸粘贴遮盖,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③如经磋商小组认定样品与磋商要求明显不一致的或未能提供样品,样品不得分。
④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单位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未成交单位将样品自行带回。
送样时间:2023年11月3日9点00分00秒-2023年11月3日10点00分00秒,逾期不再接受。
送样地点: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北路77号
联系方式:陈星 联系电话:0519-85918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咨询一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杭女士 电话:0519-85782055
财务室电话(报名、发送文件、查询标书款、保证金款情况):0519-85782855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