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二层装饰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18 浏览: 次
接招标人的通知,现对本项目有关问题作如下更正:
一、关于评标办法的更正:
原内容“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不低于成本的,并且经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评审时,按照“常建〔2010〕248号”文件附件三方法一,对于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判定。”更正为“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内,并且经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原内容“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采购要求,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且满足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更正为“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采购要求,在招标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原内容“(2)、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更正为“(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C=A×K。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原内容“(3)、打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 +1%,扣减0.5分,每偏离-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更正为“(3)、打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 +1%,扣减1分,每偏离-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其他内容不变。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