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一期)监控系统项目更正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大学委托,现对本项目有关问题作如下更正及延期

一、关于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的有关问题澄清

针对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有关涉及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与三年质保函”内容,为便于投标人更好地理解,现调整至采购清单的相对应产品的备注栏,内容为“提供本项目的原厂三年质保函的可加分,详见评标标准”。除清单中原有表述的,另增加P223 流媒体服务器;P234 中心管理服务器备注栏中增添上述内容。

二、关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的有关问题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服务维护及响应时间第1、投标人自有登高车辆等维护必要设备的得1分(提供车辆行驶证)”评分内容。

2、删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制造商综合实力(1)为保证产品制造商具有雄厚的自主研发实力,监控产品制造商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监控产品制造商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国家级技术发明奖(3)监控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评分内容。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原内容“原厂质量保证承诺2分,提供主要设备(如视频综合平台、存储、高清网络摄像机、核心交换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质保服务承诺书”更正为“提供原厂三年质保函:拼接屏、视频综合平台、监控摄像机类、交换机类、存储与服务器、紧急报警柱,每项1分,共计6分”。

三、延期: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42日,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延期至201844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4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四、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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