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区级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气体灭火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 次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关于本次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四、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品牌表中:“双瓶组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如投标人选择品牌的产品型号与清单不一致,可以根据自身品牌选用型号,但须满足现场灭火要求及消防验收要求,且此项投标价格不变,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如何理解的问题。
应理解为:“本项目双瓶组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品牌必须在材料品牌表的拟选品牌中选择,供应商可以根据所选择的产品情况,调整双瓶组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型号,但工程数量不得调整,综合单价按套计算,且须满足现场灭火要求及消防验收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2、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