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巫山路校区10号、13号学生公寓楼屋面防水翻修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7  浏览: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供应商问:“评审标准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加盖学校公章指的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原件必须有学校公章;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内容不变。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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