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弘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弘辉标准厂房二期车间四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第二次)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 次
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目录”中第二条商务及技术部分文件中5、备品备件表由各家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现更正为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第六章响应文件目录中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中第九条同步更正。
3.其他内容不变。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