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白云校区6#-8#宿舍楼铝合金窗及防盗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 次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大学的委托,对白云校区6#-8#宿舍楼铝合金窗及防盗窗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大学白云校区6#-8#宿舍楼铝合金窗及防盗窗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YJS-ZC2017011
二、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常州大学白云校区6#-8#宿舍楼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6#-8#宿舍楼铝合金窗及防盗窗工程项目,详细情况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暑期施工,开工时间待招标方确定后方可施工,开工之日起 20日内完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5年。
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 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
详细情况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铝合金门窗生产、制作安装许可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及报名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常州政府采购网”、“常州大学招标网”、“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jsgc.cn“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
3.供应商可至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通过银行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4.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五、踏勘或澄清
1.【现场踏勘】
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联系人:伏老师 电话0519-83272519。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17年7月3日17:00 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本机构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六、送样要求:
1、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所投铝合金窗型材和防盗窗方管的小样、五金零配件(门锁、铰链、窗锁、滑轮、密封胶水、橡胶条、毛条等)样品各一套,样品的材质、做法等应与本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一致。如经评审小组认定样品材质、做法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要求供应商在样品上粘贴标签(不大于10cm×5cm),在标签上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投标样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最后用不透明白纸将标签粘贴遮盖。样品递交时,样品上任何显示供应商单位、投标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供应商单位、投标产品名称的标志都必须用不透明的白纸粘贴遮盖,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能提供样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单位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七、响应文件及样品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及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3:40-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及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及样品接收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八、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十、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十一、资格审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⑤铝合金门窗生产、制作安装许可证原件;
3、上述资料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除外)必须装袋、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同时上述原件所对应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一式3份,1正2副,签字盖章齐全,密封完好)。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5、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6、任何不符合磋商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即为无效投标。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咨询二部
项目联系人: 左学文
电 话/传真:0519-85785155 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
公司网址:www.czzyjsgc.cn
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