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

受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的委托,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校方责任保险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校方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ZYJS-SC20170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校方责任保险项目仅适用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在籍学生,2017-2018学年预估人数约为9000人。

中标有效期及保险期限:

中标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中标有效期截止前由采购单位对中标保险人在中标有效期内的服务给予绩效评价,并确定中标有效期是否延长一年。

保险期限:第一保险年度: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如延长中标有效期,则第二保险年度: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第三保险年度: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详细情况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常州市(含金坛、溧阳)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市级或以上保险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常州市设有固定营业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6.供应商如非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投标授权书或保险总公司(或省公司)的有效授权材料(授权材料内容应包含以供应商人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

7.具有保险业务许可证;

8.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9.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报名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jsgc.cn“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

3. 供应商可至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通过银行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户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号:1105052609000510202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澄清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17年8月11日 17 :00 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140-2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2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竞争性磋商有关信息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2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

八、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九、磋商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仟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中宇招标中心咨询二部)

项目联系人: 左学文

/传真:0519-85785155           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

公司网址:www.czzyjsgc.cn

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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