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港华燃气南侧绿化移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 次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港华燃气南侧绿化移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港华燃气南侧绿化移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YJS-ZG201701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港华燃气南侧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港华燃气南侧绿化移植工程项目。
计划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个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养护期: 一年,成活率90%以上(包含9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98112.85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
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7年9月至 2017年11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及报名要求
1.本招标公告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报名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5个工作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jsgc.cn“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
3.投标人可至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银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踏勘或澄清
1.【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在招标答疑前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 曹俊 13921089669
2.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2017年12月13日上午11: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九、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评评标委员会拒绝。
十、资格审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相关经营范围;
③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或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指由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证书原件;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7年9月至 2017年11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⑥《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上述资料原件必须装袋(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除外)、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同时上述原件所对应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一式3份,1正2副,签字盖章齐全,密封完好)。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5、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6、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即为无效投标。
备注:
1.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2.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3.本次招标企业资质标准按建市(2015)20号和苏建管(2015)92号文、苏建建管(2015)239号文执行。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号
联系人:赵克稼 电话:0519-85506515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209室
项目联系人: 左学文
电 话/传真(业务咨询):0519-85785155、0519-85782055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保证金情况):0519-85782855
公司网址:www.czzyjsgc.cn
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