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苑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青龙苑南区28#、33#、39#、43#墙面防水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浏览: 次
受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苑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青龙苑南区28#、33#、39#、43#墙面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青龙苑南区28#、33#、39#、43#墙面防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YJS-ZG2018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青龙苑南区28#、33#、39#、43#墙面防水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工期为30个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控制价:人民币772186.87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8年1月至 2018年3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及报名要求
1.本招标公告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自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10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zzyjsgc.cn“资料下载”栏下载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索要报名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
3.投标人可至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财务室,电话:0519-85782855)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银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户 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 号:1105052609000510202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踏勘或澄清
1.【现场踏勘】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踏勘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并将《踏勘回执》(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踏勘时间2018年5月11日9:00-16:00,联系人:闵鑫春 15995064470 。
2.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2018年5月11日下午5: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常州中宇招标中心开标室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九、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勤德支行
账号:1105052609000510202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4、报名单位须在第2条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5、未按上述4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评评标委员会拒绝。
十、资格审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⑤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⑥《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4、上述资料原件必须装袋(授权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除外)、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5、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6、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7、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即为无效投标。
备注:
1.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2.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3.本次招标企业资质标准按建市(2015)20号和苏建管(2015)92号文、苏建建管(2015)239号文执行。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苑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
联系人:闵鑫春 15995064470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区大仓路65号(博济五星智造园)8号楼2楼咨询二部
项目联系人: 左学文
电 话/传真(业务咨询):0519-85785155、0519-85782055
财务室电话(查询标书款、保证金情况):0519-85782855
公司网址:www.czzyjsgc.cn
公司邮箱:zhongyuzhaobiao111@163.com
常州中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